中木商网
全国服务热线
400-6428-388

绥芬河原木未经检疫处理的木材禁止公路运输

发布日期:2020-06-05 作者:中木商网 阅读:1456

绥芬河原木未经检疫处理的木材禁止公路运输,2020年6月2日,中木商网记者从绥芬河人们政府网站获悉,凡未经加工或除害处理合格的

绥芬河原木未经检疫处理的木材禁止公路运输,2020年6月2日,中木商网记者从绥芬河人们政府网站获悉,凡未经加工或除害处理合格的原木(含未去皮板材)及原木加工下角料(未去皮板皮、削片等),严禁通过公路运离绥芬河市辖区。具体如下:

绥芬河原木未经检疫处理的木材禁止公路运输

绥芬河原木

关于进境原木未经检疫处理的木材禁止公路运输的通告

全市进口木材经营企业:

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2001年第2号公告及《关于执行进口原木检疫要求(2001年第2号公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联〔2001〕43号)相关规定,按照《哈尔滨海关关于规范绥芬河进境木材检疫处理工作意见》要求,凡未经加工或除害处理合格的原木(含未去皮板材)及原木加工下角料(未去皮板皮、削片等),严禁通过公路运离绥芬河市辖区。

为提升木材检疫处理能力,推动木材贸易产业发展,现按照海关检疫处理有关要求在绥芬河市边合区森联国际园区内设置了进境原木落地熏蒸场地,已正式投入使用。自2020年6月10日起,货主或承运人将原木经公路运往内地,需凭检疫处理合格证明向绥芬河市林草局申请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和《木材运输证》,对没有《植物检疫证书》和《木材运输证》的,林草部门将按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更多关于 "绥芬河原木" 的相关文章
中木商网电脑版文章底部公众号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最新木业资讯推荐


  中木商网版权声明:
  1、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本站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前必须经本网站同意并注明来源:中木商网(www.wood888.net),方可进行转载使用,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的,请注明原文来源地址。如若产生纠纷,本网不承担其法律责任。
  3、本网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删除。不良信息,纠错的问题处理,请发邮件到:2322599899@qq.com或致电:13997683138,我方1个工作日会做删除处理。

最新产品
最新价格
最新采购
推荐商城
推荐木业头条
推荐木业百科
最新资讯
热点问答
网站首页 | 木业品牌推广,中木商网的优势!  |  木材材积表  |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  会员权限开通  |  关于我们  |  客服中心  |  会员升级  |  广告报价  |  免责声明  |  付款方式  |  | 标签总汇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鄂ICP备17006610号-1 | 公安备案号:42058302000197 | 企业邮箱 |
商务合作及投稿请联系手机(陈):17062455888  客服总台电话:4006428388  工作QQ:2322599899
电子营业执照
苹果APP下载
苹果APP下载
苹果APP下载
苹果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