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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木制品企业“三同”认定准则首次被提出

发布日期:2017-10-14 作者:中木商网 阅读:1033

10月12日,由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办的中国出口 木制品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霸州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及黑龙江、山东

 10月12日,由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办的中国出口 木制品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霸州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及黑龙江、山东、江苏、吉林、河北五地的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我国出口木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及相关出口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中国出口木制品企业“三同”认定准则首次被提出

会上首次提出了出口木制品企业“同线同标同质”认定准则,即出口企业在同一条生产线上,按照相同的标准生产出口和内销产品,从而使供应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产品达到相同质量水平。出口木制品企业自行选择实施“同线同标同质”认定的产品,向木制品促进会提出认定申报。获证企业的认定产品在生产、包装、储运和销售过程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产品质量档案。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对获证企业的“同线同标同质”木制品产品实施监督。

中国出口木制品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是由黑龙江、山东、江苏、吉林、河北五地检验检疫部门组成的出口木制品质量技术促进机构。

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霸州是河北省唯一国家级出口家具质量安全示范区。示范区创建以来,霸州市家具产品质量显著提高、出口大幅增长。今年1至8月,霸州出口家具691.3万件,22792.6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0.4%、47.1%,出口国数量已增至13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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